NTU ChEers 職場就業訪談-陳致豫(理律法律事務所)
想家,所以我成為專利師~ 不論半導體業、製藥業、化學品等產業,廠商間為了彼此競爭或築起專利壁壘,或提起專利訴訟,於商場間競合。如果要持續在商場維持競爭力,都需要持續投入研發資源,而這些研發成果需要以專利來保護。而當產業欲以申請專利來維護研發心血時,就是專利師提供專業服務的時刻了 ! 專利權為智慧財產權的一部分,其統籌規畫上多由專利師 / 專利工程師執行。根據任職單位的差異,專利工程師又可以分為「企業專利工程師」( In-House Patent Engineer ,簡稱 IHPE )以及「事務所專利工程師」( In-firm Patent Engineer ,簡稱 IFPE )。看到這裡,大家可能會問,前面提到的「專利師」與「專利工程師」有什麼差異呢?答案是,兩者雖皆從事專利業務,但只有通過國家考試,取得「專利師」執照的專利從業人員,才能以「專利師」的頭銜執行專利業務。這次有幸採訪 B90/R94 的系友 陳致豫學姊,希望藉由學姊的分享讓大家對專利師的工作性質有更多的認識。 致豫學姊碩班畢業後,曾於台積電擔任研發工程師近三年,現任職於理律法律事務所,從事專利師的工作。學姊於理律服務約八年,處理半導體、面板、化學品等相關產業的專利案件。下文根據訪談紀錄,分別從 [ 專利申請 ] 、 [ 專利師 / 專利工程師職務 ] 、 [ 求職面試 ] 及 [ 心得勉勵 ] 來做說明。 [ 專利申請 ] 學姊任職之單位以協助國外客戶申請台灣專利為主。在專利申請過程中,一大工作內容就是在收到智慧財產局發出之的審查意見書( office action )後,向客戶報告審查意見內容,及提供答辯 / 修正建議,這也是 in-firm 專利師的職責所在。如何針對審查意見提出適當之申請專利範圍之修正及 / 或良好的答辯建議,以利專利取得及日後專利權的實施,皆仰賴專利師的經驗與能力。 [ 專利師 / 專利工程師職務 ] 根據求職網站上專利工程師的工作描述,其工作內容為:( 1 )撰寫英文專利說明書( 2 )專利前案檢索、侵權分析、迴避設計、專利製作與佈局、專利提案審核( 3 )遇專利爭議案件提出答辯。根據事務所的不同,工作敘述略有差異。 以學姊的經驗為例,在事務所的前幾年都在學習將法律文字與技術結合,將客戶的發明概念...